立遗嘱人:XXX,男,XX岁,XXX省XXX县人,住XXX县XXX小区XXX号。我今年XX岁,且患有心脏病,身体随时可能发生意外,故特立此遗嘱,表明我对自己所有的财产在我去世之后的处理意愿。我和我的后妻XXX现共有以下财产:
1、原籍XXX省XX县XX小区有产权房2套3间2厅,1套一间一厅,共XXX平方米;家具共有XX件,其中(注:别的财产)
2、有县银行定期存款一张,存有人民币XXXXXXXX元。
为了在我死后,在财产分割上不发生纠纷,现对我的后妻XXXX各自的财产加以明确,并对我自有的财产提出如下的处理意见。
3、后妻XXX现年XX岁,无亲生儿女,丧失劳动力。我们结婚XX年,她对我关怀备至。对我和她共有的财产应先行明确她所有的部分。一间一厅XX平方,存款中的XXXXX元归后妻XXX所有,(注:写明个别财产)。
4、我自我的财产在我死后按如下方式予以分割和继承:
(1)一套3间2厅XXX平方由长子XXX继承(注:再写明个别财产)。
(2)一套3间2厅XXX平方由长女XXX继承(注:再写明个别财产)。
本遗嘱一式四份,经公证机关公证后,分别由后妻XXX,子XXX,女XXX各执一份。
立遗嘱人:XXX(签名盖章)
证明人:XXX(签名盖章)
XXX(签名盖章)
XXX(签名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房屋遗嘱继承公证书这么写:
(一)写明公证申请人的身份信息;
(二)写明公证的事项,也就是房屋公证;
(三)写明公证机构以及公证时间;
(四)最后由公证员签名或者加盖签名章并加盖公证机构印章。
如何办理公证书
去公证处办理,应当提供如下材料:应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若是单位办公证应提供法人资格证书或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和身份证。代理人代办公证的,应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及委托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相关内容规定,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
办理遗嘱公证需要的材料
1、权利证明(房屋产权证、发票等表彰遗嘱人拥有所有权或者他物权的证明材料);
2、遗嘱人的身份证明、户口本;
3、房屋遗嘱的话需要购房协议和购房发票;
4、单位人事部门开得遗嘱人的亲属关系证明。一般公证处有准备的格式,可以向公证处索取之后,按照要求请单位的人事部门填写、盖章。
5、精神诊断证明。70岁以上的老人需要到县级以上的医院开具精神诊断证明,证明遗嘱人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三十二条
公证书应当按照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的格式制作,由公证员签名或者加盖签名章并加盖公证机构印章。公证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公证书应当使用全国通用的文字;
在民族自治地方,根据当事人的要求,可以制作当地通用的民族文字文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关于房产公证书格式的要求是一般使用中文书写,其内容包括:1、自然人的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出生日期、住址、****等基本情况;2、公证事项;3、公证内容;4、公证名称;5、齐全的签名和印鉴等等。
法律依据
《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三十八条公证书按司法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公证书中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公证书编号;(二)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三)公证证词;(四)承办公证员的签名(签名章)、公证处印章和钢印;(五)出证日期。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书应在公证证词中注明,并注明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强制执行标的名称、种类、数量等。公证证词中注明的文件是公证书的组成部分。公证书不得涂改、挖补,必须修改的应加盖公证处校对章。第三十九条制作公证书应使用中文。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区,除涉外公证事项外,可使用当地民族通用的文字。根据需要或当事人的要求,公证书可附外文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