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居民集中供暖时间延长至3月22日24时。根据气象部门预报,北京市3月16日至3月20日期间有较强冷空气和雨雪大风天气,气温下降明显。为应对此次降温,保障人民群众的用热需求,北京市2021-2022年采暖季居民集中供暖结束时间从3月15日24时延长至3月22日24时,共延长7天。
? ? ?供暖是指向建筑物供给热量,保持室内一定温度,它是解决我国北方居民冬季采暖的基本生活需求的社会服务。
? ? ?从京能集团所属北京热力集团得知,为做好延长供热期间服务保障工作,该集团正重点做好尖峰供热厂、锅炉房、热力站、供热管线设施设备的巡视检查和隐患排查。集团内各供热单位将严格执行生产调度指令,安排充足的人员、车辆和物资储备,做足应对降温和突发情况的各项准备工作。
北京暖气供应时间是头一年的11月14日零点到第二年的3月15日24点,共四个月的时间。
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 :本市采暖期为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 ?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气象等实际情况调整采暖期时间。
采暖期内,对符合现行国家住宅设计规范要求的住宅,供热单位应当保证住宅用户卧室、起居室(厅)的室温符合现行国家住宅设计规范的温度要求,但因突发事件或者用户责任影响正常供热采暖的除外。
用户对采暖期时间、采暖温度有特殊要求的,可以与供热单位另行约定。
供暖是解决我国北方居民冬季采暖的基本生活需求的社会服务,北京的供暖价格有两种计算方法按面积和热计量价格。
扩展资料:
缴费时间
如果供暖合同对缴费时间有约定的,应依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进行收取;在本市推行的供热采暖示范合同中,约定了采暖费缴费时间是每年5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
(用户未与供热单位签订供热用热合同的,按事实供热采暖合同关系,也应当在上述时间内交纳采暖费)
缴费地点
如果供暖合同对缴费地点有约定的,应依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如果没有签订供暖合同或者供暖合同对缴费地点没有约定的,采暖用户应主动在缴费期限内到供暖单位指定的地点缴费。
(任何采暖用户不得以供暖单位未主动收取或未上门收取为借口拒绝或迟延缴纳供暖费)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供热网一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