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衣卫,也叫厂卫,明朝内廷侦察机构。厂,指东厂、西厂、大内行厂;卫,指锦衣卫。合称厂卫。东厂系明永乐十八年(1420年)设立于北京东安门北;西厂系明成化十三年(1477年)设于旧灰厂;大内行厂系明正德初年设立。锦衣卫原为内廷御林军,皇帝的卫队,洪武十五年(1382年)成立。厂卫是明代特务政治机构,是皇帝的耳目和爪牙。东、西厂或大内行厂的头目,多由司礼监太监充任。锦衣卫长官为指挥使,以皇帝亲信心腹担任,下领有十七个所和南北镇抚司。厂与卫职权基本相同,但锦衣卫为外官,奏请需用奏疏,不如东厂等太监亲近,故厂的势力大于卫。锦衣卫侦伺一切官员,厂则侦察官民和锦衣卫,内厂则监视官民和厂卫,而由皇帝直接领导与监督所有侦察机关,构成一整套侦察特务机构体系。厂卫均可不经司法机关,直接奉诏受理词状,逮捕吏民,用刑极为残酷,致使朝野上下人人自危。 锦衣卫的权利相对来说要大一点。因为明朝来说,除了东厂所有的机构都在锦衣卫的监视下。而御林军只是守卫京城。可以说御林军就在锦衣卫的监视下。 追问: 那这三者谁的职权最大 回答: 锦衣卫,只是明朝的特殊产物,那时应是锦衣卫职权最大;而其他时期,还是御林军职权更大,大内侍卫职位并不高,但具有特殊性 追问: 这三者的官位品级分别是多少品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