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广州市白云区各镇街、直属机关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雇员。
一、招聘人数、岗位
中共广州市白云区委办公室、中共广州市白云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白云分局、广州市白云区卫生健康局、广州市白云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棠景街道办事处、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均禾街道办事处、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嘉禾街道办事处、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白云湖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区委办公室、区委统战部、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棠景街、均禾街、嘉禾街、白云湖街”)等9个单位计划招聘政府雇员37人,其中执法辅助岗20人,窗口服务岗3人,行政辅助岗9人,专业技术岗5人(详见附件1《广州市白云区各镇街、直属机关单位2021年第三次公开招聘政府雇员岗位需求表》)。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认同政府雇员身份,履行政府雇员义务。
(四)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年龄、职称等条件。
(五)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六)年龄和学历、学位及专业技术资格证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1月30日(含当日)。
(七)工作经历(以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为准,在校期间购买社保的除外)年限计算截止至2021年11月30日(含当日)。
(八)专业技术人员在省外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符合条件的,经重新评审或确认后,可聘为相应级别。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网上确认、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初审及网上确认
1.报考网站:广东才汇网(
2.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0日上午9:00时起至12月22日下午17:00时止。
3.报考程序:报考人员登录报考网站自行查询招考职位信息,网上填写报名申请材料,并按规定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彩底电子照片。
4.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自行登录报考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5.网上确认及打印准考证。笔试设网上确认参加笔试环节,已成功报名的考生需登录广东才汇网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确认。网上确认时间为2021年12月27日上午9:00至2021年12月28日下午17:00时止,网上确认成功的考生请于2022年1月5日中午12:00起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请已报名考生密切关注。逾期未进行网上确认和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此次公开招聘考试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等环节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6. 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每位报考者只能根据所学专业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2)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在首次公开招聘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可延长报名时间(具体内容另行通知)。在同一招聘岗位相同条件下经过延长报名后,执法辅助岗、窗口服务岗、行政辅助岗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减少该职位的招聘人数;专业技术岗位,笔试开考比例按1:2设定,如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不再取消或调减岗位,凡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笔试人员进入后续招聘程序。
(二)笔试
1.笔试内容、形式: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能力测试等综合基础知识,笔试采取闭卷考试,不指定考试参考材料。
2. 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将根据疫情形势综合研判,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确定。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3. 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请考生自行登录网络报名系统查询本人分数及是否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
4. 在分数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1:3/5/10的比例(详见附件1)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复审和面试人员名单。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全部进入现场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
1.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在广东才汇网(
2.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必须携带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并亲笔签名的《报名表》、《资格审核提交材料目录表》(见附件2)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同时提供《资格审核提交材料目录表》所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复印件按照目录顺序装订,作为资格审核的依据。广东省外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需要提供广东省内确认证明。
无法提供或提供资料不符合规定的,取消应聘资格;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参加资格审核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如进入资格审核的人员未通过(含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核,按笔试合格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审核。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3. 资格审核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四)面试
1. 面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以用人单位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时考生须持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 面试人数:面试人员依笔试合格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拟聘人数与面试人员1:3/5/10的比例(详见附件1)确定,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达不到计划招聘数的3/5/10倍,面试对象为通过笔试的实有人数,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3. 面试形式:面试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需要的综合分析能力、专业技术能力、协调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处置能力等。
4. 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人选。面试评委小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由工作人员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5. 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免笔试岗位面试成绩即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排序确定。
(五)体检和考察
1. 体检。考试结束后,从考试综合成绩合格考生中按每个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依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相同的,不能按招聘职位确定体检对象的,先按岗位要求优先条件排名先后;如条件仍相同,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实施。体检在用人单位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在同岗位综合成绩合格者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2. 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用人单位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主要是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用人单位根据空缺名额,可在同岗位综合成绩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参加体检,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六)公示及录用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东才汇网(
四、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的政府雇员工资待遇按照白云区政府雇员薪酬福利相关规定执行。执行试用期,试用期工资按正式工资的80%发放。
五、防疫工作要求
此次考试组织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区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考生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配合做好个人防护。
(一)所有考生须提前14天在粤省事小程序中注册“粤康码”,并在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态、来粤方式等情况。
(二)本省考生考试前14天非必要不出省,非必要不出所在地市;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考生要合理安排时间,按照广东防控政策落实健康管理、核酸检测。(中高风险地区名单可在“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
(三)“粤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考前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旅居史),凭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lt;37.3℃)的考生,可正常参加考试。
(四)“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未按照广东防控政策完成健康管理的境外旅居史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区)其他地区的考生,不能提供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五)密切接触者解除隔离后7天内的考生,考前14天内(不含当天)有发热等疑似症状的考生,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近14天无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旅居史的考生安排至隔离考场进行考试。
(六)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视为放弃资格。
因疫情影响导致此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或组织方式发生变化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根据公开招聘相关规定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广东才汇网(
六、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填报虚假个人信息、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或涂改证件以及用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等过程中作弊的;
3.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被纳入政府雇员系统黑名单者不予以录用;
6.其他因应聘人员的原因造成聘用结果有失真实的情况。
(二)参加过考试但未被录用的应聘人员纳入政府雇员备选库,用人单位可按要求在备选库中启动补录程序。
(三)政策咨询电话:020-86388001转8061/8604/8022,技术支持QQ客服:985437617/1874768133。(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本公告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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