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1985年,中国就制定了第一个普法五年计划,并于2001年将每年的12月4日定为全国法制宣传日,以更好地在全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树立法制观念。全国法制宣传日正逐步成为中国公民熟悉法律、认知法律、维护权益的有效载体,成为展示中国法治建设成就、树立中国法治良好形象的重要窗口。
中国各地各部门以“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契机。每年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他们举办座谈会、书画展、网络论坛,印制发放宣传资料,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上制作播出专栏、专版、专题节目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