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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委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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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委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保持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维护信访秩序,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提高信访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使信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信访工作应坚持实事求是,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依法解决问题与思想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第三条 办公厅是国家体委信访工作的管理部门,主管并负责指导直属单位的信访工作,协助委领导处理重要的来信来访事项。第四条 办公厅秘书一处是国家体委信访工作的办事机构,设专人具体负责来信的登记、分办;来访的初步接谈,根据来访人反映的问题,与有关职能部门取得联系,协调、处理来访人提出的问题;参与重要信访工作的办理。

各司、局,各直属单位的综合部门负责协调、管理本单位的信访工作,受理与本单位业务有关的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第五条 国家体委各级领导要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重视信访工作,阅批重要来信,接待重要来访,检查、指导本部门的信访工作;工作人员在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中,要认真负责,不允许拖拉积压、互相推诿、置之不理。第六条 工作范围

(一)受理人民群众给国家体委和体委主任、副主任、纪检组长、专职委员,全国体总和体总主席、副主席,中国奥委会和奥委会主席、副主席的来信;上级领导机关交办和各部委转我委的来信。

(二)接待人民群众和有关部门向国家体委、全国体总、中国奥委会、各单项体育协会、驻国家体委派驻机构对体育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反映、咨询等来访。

(三)对转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委和各司、局,各直属单位处理的重要信件或来访问题进行催办,直至办理完毕。

(四)对无业务主管部门或涉及几个部门的来信来访,由办公厅征得有关部门的意见并负责处理。

(五)定期综合研究信访工作情况和问题,编发《信访简报》和《信访摘报》,利用《信访简报》和《信访摘报》及时向领导、有关部门反馈信息。第七条 工作程序

  (一)办理信件程序:

1.设国家体委领导收信登记本。凡寄给国家体委主任、副主任、纪检组长、专职委员,全国体总主席、副主席,中国奥委会主席、副主席的信件,在国家体委领导收信登记本上登记。

2.设国家体委收信登记本。凡寄给国家体委、国家体委办公厅、国家体委负责人的信件,在国家体委收信登记本上登记。

3.在信件首页右上角加盖国家体委收信章,按登记项目逐项登记、分类、分办。

(1)属揭发、检举、控告的信件由主管处长阅后,呈办公厅领导批转纪检监察部门办理。

(2)属业务性建议或要求的信件,根据内容和我委各职能部门的职责范围,分送业务主管部门办理。对来信中需给予答复的问题按复信要求办理。

(3)对内容重要的信件,书面通知承办部门报告处理结果。

(4)转其他部委或地方处理的信件,填写转信单,加盖信访专用章发出。

(5)人民群众来信集中反映的问题,要归纳信件内容,向主管处长报告,根据领导的批示进行办理。

4、复信:

(1)按公文办理程序办理。

(2)对有关人民群众来信的答复设五种固定格式,即:申请当运动员的信件;对体育事业的发展关心和支持的信件;要求骑车和徒步旅行、进行体育探险考察活动的信件;对运动员在参加比赛中发扬勇于拼搏精神,提出表扬的信件;对运动员在某些项目中存在的不足提出批评、建议、意见的信件。

5、催办:

(1)分送重要来信时附催办单。

(2)每星期电话或当面催办。

(3)每月清理催办单,每季度小结,年终书面总结催办情况。

(4)重要的来信,办理完毕后,在催办单上注明处理意见,退办公厅秘书一处并在登记本上注销。

(二)接待来访程序:

1.设来访登记表,接待来访人按登记表逐项询问并登记。

2.根据来访人反映的情况,按各单位的职能通知其派人接待、详谈、处理。

3. 接待来访人后,向主管处长汇报接待情况。

4. 对来访人提出的无归口管理的问题,由办公厅秘书一处提出处理意见并答复。

5.在接待来访人时,按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信访工作的有关规定,对来访人做耐心 细致的思想工作,给予正确的引导、劝解。

(三)综合信息程序:

1.设《信访简报》和《信访摘报》登记本。

2.定期整理、综合来信来访中反映的重要内容,每季度编发一期《信访简报》;重大活动后,根据来信内容及时编发《信访简报》。分送体委领导,发送各厅、司、局,有关直属单位参阅。

3.对重要的来信来访,带有影响性的信件,来信集中反映的热点问题及时编写《信访摘报》。送体委领导、办公厅领导参阅。

4. 按《国家体委印发简报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编发简报、摘报。

(四)归档、销毁程序:

1.对重要来信来访的办理过程和处理结果进行分类、立卷、归档。

2.对当年编发的《信访简报》、《信访摘报》分别立卷、归档。

3.对办理完毕的一般信件年底销毁,重要信件隔年销毁。

乡镇依法行政自查报告

第十四条 各级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是开展信访工作的专门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受理、转送、交办信访事项;

(二)协调解决重要信访问题;

(三)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四)综合反映信访信息,分析研判信访形势,为党委和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指导本级其他机关、单位和下级的信访工作;

(六)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和追究责任的建议;

(七)承担本级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各级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以外的其他机关、单位应当根据信访工作形势任务,明确负责信访工作的机构或者人员,参照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职责,明确相应的职责。

第十五条 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外的其他机关、单位应当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信访工作,按照规定及时受理办理信访事项,预防和化解政策性、群体性信访问题,加强对下级机关、单位信访工作的指导。

各级机关、单位应当拓宽社会力量参与信访工作的制度化渠道,发挥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和“两代表一委员”、社会工作者等作用,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引导群众依法理性反映诉求、维护权益,推动矛盾纠纷及时有效化解。

乡镇党委和政府、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以及村(社区)“两委”应当全面发挥职能作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协调处理化解发生在当地的信访事项和矛盾纠纷,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第十六条 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加强信访部门建设,选优配强领导班子,配备与形势任务相适应的工作力量,建立健全信访督查专员制度,打造高素质专业化信访干部队伍。各级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应当由本级党委或者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室)副主任〕兼任。

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应当将信访工作作为党性教育内容纳入教学培训,加强干部教育培训。

各级机关、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年轻干部和新录用干部到信访工作岗位锻炼制度。

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为信访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预算。

第三章 信访事项的提出和受理

第十七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采用信息网络、书信、电话、传真、走访等形式,向各级机关、单位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有关机关、单位应当依规依法处理。

采用前款规定的形式,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称信访人。

第十八条 各级机关、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布网络信访渠道、通信地址、咨询投诉电话、信访接待的时间和地点、查询信访事项处理进展以及结果的方式等相关事项,在其信访接待场所或者网站公布与信访工作有关的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信访事项的处理程序,以及其他为信访人提供便利的相关事项。

各级机关、单位领导干部应当阅办群众来信和网上信访、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定期下访,包案化解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市、县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联合接访工作机制,根据工作需要组织有关机关、单位联合接待,一站式解决信访问题。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信访人。

第十九条 信访人一般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并载明其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对采用口头形式提出的信访事项,有关机关、单位应当如实记录。

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办理机关、单位的上级机关、单位又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上级机关、单位不予受理。

第二十条 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应当到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单位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

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涉及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政法部门提出。

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的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各级机关、单位应当落实属地责任,认真接待处理群众来访,把问题解决在当地,引导信访人就地反映问题。

第二十一条 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加强信访工作信息化、智能化建设,依规依法有序推进信访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各级机关、单位应当及时将信访事项录入信访信息系统,使网上信访、来信、来访、来电在网上流转,方便信访人查询、评价信访事项办理情况。

第二十二条 各级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收到信访事项,应当予以登记,并区分情况,在15日内分别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一)对依照职责属于本级机关、单位或者其工作部门处理决定的,应当转送有权处理的机关、单位;情况重大、紧急的,应当及时提出建议,报请本级党委和政府决定。

(二)涉及下级机关、单位或者其工作人员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转送有权处理的机关、单位。

乡镇依法行政自查报告

 一转眼,时光飞逝如电,工作已经告一段落,回顾这段时间取得的成绩和出现的问题,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自查报告吧。你还在为写自查报告而苦恼吗?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乡镇依法行政自查报告,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乡镇依法行政自查报告 篇1

 20xx年,我镇坚持以十八大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把加强依法行政的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到镇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认真扎实地推进。我镇依法行政意识明显增强,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明显提高,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为推动我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现将我镇开展依法行政工作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推行依法行政的基本情况

 1、提高认识,加强依法行政组织领导。

 一是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我镇成立了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某某同志任组长,党委副书记xx、纪委书记xx任副组长,镇政府各站所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和协调全镇依法行政工作,镇政府制定下发了《xx镇20xx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进一步细化依法行政工作任务,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始终把依法行政工作当作构建和谐社会,建设法治政府的重大举措来抓,当作一项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工作来抓,切实加强了对本镇范围内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

 二是抓好学习培训工作。建立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采取以会代训,以案释法等形式,督促我镇行政执法人员加强学习,在全镇营造了良好的学法、守法、用法氛围,进一步提高了对依法行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2、健全机制,提高行政决策科学水平。

 一是建立健全行政决策听取公众意见和听证制度。充分听取广大群众各方面意见,并进行公开公示。

 二是建立健全重大事项行政决策集体研究决策与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事项行政决策由镇政府领导会议研究审议。会议召开前,有关议题由镇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进行合法性审查。

 3、规范执法,增强行政执法工作效能。

 一是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严格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认真落实违法案件转办督察制度,严厉查处违法案件,规范行政审批行为。

 二是持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程序制度建设,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保障程序公正。健全行政执法调查规则,规范取证活动,坚持文明执法。

 三是强化行政执法证件管理。为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执法水平,结合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的要求,建立了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与资格管理制度,认真抓好我镇行政执法证的换发证工作和报名审查工作,切实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从而强化了行政机关依法管理行政执法证件的意识,维护了行政执法证件的严肃性。

 4、强化责任,加大行政行为监督力度。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案件的监督审查,继续开展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审查工作。二是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监督检查等一系列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管理。

 5、关心民生,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完善信访接待制度。认真执行《信访条例》,建立完善案件回访、受理申诉、接待群众举报、来信来访制度。坚持每日“领导接访”制度,积极处理干部群众反映的各类信访件,耐心细致地做好来访者的政策宣传与解释工作,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法。今年以来,我镇进一步加强力度,认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提高了执法人员对行政复议工作的意义、目的、具体内容、程序方法等的认识和理解。

 二、依法行政工作存在的问题

 20xx年我镇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行政执法水平有所提高。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依法行政的环境建设有待完善。主要是法治理念的氛围还没有建立起来,依法办事的环境还没有形成。一方面是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有待提高;另一方面普法工作形式化,广大群众的法治观念淡薄。

 2、执法者的业务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3、对依法行政的监督还不到位。行政监督体系建设还不到位,法律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媒体监督等有待加强。

 三、下一步打算

 1、要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理念。明确依法行政的关键是依法治官而非治民,是依法治权而非治事。

 2、健全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用规章制度来武装干部,让行政执法有理有据。

 3、提高执法者的素质。要完善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进一步加强培训,提高执法者的素质。

 4、要加大普法力度。加大投入和力度,营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

 5、要建立健全依法行政监督体系。包括从自我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等方面做起。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站在新的起点,创新理念,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意识,健全机制,加大依法行政工作力度,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乡镇依法行政自查报告 篇2

 我镇20xx年依法行政工作在市政府法制办的指导下,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达到了年初制订的目标要求,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20xx年工作开展情况

 1、思想上高度重视。我镇调整了镇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将依法行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对机关部门和镇干部的年终目标考核,不定期召开依法行政专门会议,并把它列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对全体干部进行依法行政知识培训。

 2、组织上保障有力。成立了由镇长某某任组长,班子成员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构建了上下联动、系统互动的组织保障体系。同时,明确了分管领导和责任人。在此基础上,我们根据市文件精神,制订下发了《泉阳镇依法行政工作计划》,为依法行政提供科学依据。

 3、行动上落实到位。按照市考核评议方案,我们对各项安排有计划、有组织、有重点地予以了落实。

 (一)召开了依法行政专门会议,进一步统一对依法行政工作的思想认识,增强依法行政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二)依法行政落实到位。一是实行“收支两条线”,绝不私设“小金库”。计生抚育费的征收,由计生执法人员依法征收,开社会抚养费发票,上交市财政,绝不坐收坐支,绝不私设小金库。二是拍卖闲散土地,实行依法拍卖。三是实行政务公开、村务公开。涉及老百姓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公开。四是社会治安经费,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依法收取,专款专用。五是五保供养、军烈属、困难户等下拨资金全部发放到位,存入他们的“一卡通”。

 (三)是广开言路,抓好自查自纠。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收集意见和建议。对走访了解和问卷反馈的情况作统一梳理归纳,认真分析,进一步找准问题,剖析原因。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我们及时召开会议,认真研究对策,制定整改措施,做到边查边改、未评先改。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总结回顾我镇一年来的行政执法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市委、市政府及社会各界对我们的要求、期望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在社会事业发展中出现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主要表现在:

 1、职权有限。《基层工作有繁杂性的特点,工作要求包罗万象,头绪繁多,涉足甚广,但是由于处事职权不配套,缺乏管理指挥、处理具体事务的职权,影响了统筹协调和管理职能的发挥。在诸如拆违、计生执法、土地审批等方面,基层政府因职权所困所陷入了“欲为无职,不为失职”的尴尬境地。

 2、沟通不畅。基层政府无权处理的一些领域,其行政权都属于上级有关职能部门。当群众有相关要求时,基层政府无法满足,与相关职能部门又缺乏可靠的沟通衍接渠道。在这种情况下,往往对群众的合理要求“爱莫能助”,只能将“皮球”踢给上级职能部门,间接引起了部分超级上访、群访事件的发生。

 三、下一步打算

 1、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强化法律意识,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只有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才能自觉遵守与执行法律;只有提高全体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才能做到依法行政。因此,必须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对公民来说,通过普法宣传教育,使他们知法、懂法、守法、增强法律意识,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行政要加以批评、抵制,纠正违法行政。对各级领导干部来说,知法、懂法、守法就更为重要和紧迫。只有领导干部增强了法律意识,才能更好地依法行政,才能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

 2、进一步理顺体制,切实规范行政行为。按照条块结合、适当分权、便于执法、讲求实效的思路,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各行政执法主体要以现行的法律法规为依据,明确其在行政执法方面的权力义务;要从领导机关到基层执法部门、从领导者到一般执法人员,逐步建立执法岗位责任制,分解落实行政执法任务,定期、逐级逐人、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公务员制度考核挂钩;各行政执法主体要建立健全内部管理的配套制度,严格实行错案追究制度。

 3、进一步深化改革,不断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提高行政机关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直接关系到依法行政的实现。首先,加强对行政执法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地贯彻依法治国方略,自觉地推行依法行政;第二,要努力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的业务素质。要有针对性、经常性、多渠道地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业培训,定期、不定期地进行考核,促进行政执法人员必学、爱学、勤学业务,提高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第三,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健全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奖惩制度,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机制,改善现有行政执法队伍的结构。

 4、提高机关效能,改善机关作风。基层政府以开放透明的办公形式,快捷、高效的工作节奏,热情周到的服务态度,带动和促进了区域经济建设软环境的改善和优化。同时关心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沟通了民意,凝聚了人心,提升了人气,化解了部分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密切了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建立廉洁高效政府奠定了基础。

 5、进一步强化监督,努力形成有效的行政监督机制。一是要确立人大监督的核心地位,制定切实可行的人大监督法规,使监督内容、程度及后果明确清晰,便于操作,有效落实。二是要加大其他外部监督的力度。党的监督、民主党派的监督、司法机关的监督、社会团体的监督、人民群众以及新闻媒体的监督都要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对各级各类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的行政行为依法实施监督,在共同服务于人大监督这个中心的基础上形成监督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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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来访 单位 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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