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一、拆迁建房屋后原宅基地如何处理
拆迁建房屋后原宅基地的处理:国家征收集体土地时,原宅基地被征收后,变为国有土地,归国家所有。而村民可以重新申请宅基地建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四条宅基地的灭失和重新分配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二、宅基地可否作为遗产继承
宅基地不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属于房屋所有人,农村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权是基于“村民”的特定身份取得,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所以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的“地随房走”的原则,公民继承了房屋,当然可以使用房屋所占的宅基地。
三、农村宅基地拆迁怎么补偿
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方式是宅基地补偿的费用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来分配。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产权归个人所有,对房屋产权的补偿由个人获得。补偿的内容有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