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参军条件:
1、年龄条件。年满18至22周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
2、文化条件。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以大学生为重点征集对象,优先批准高学历青年入伍,优先批准大学毕业生和理工类大学生入伍。2020年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及正在普通高校就学的学生,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也应当征集。
3、身体条件身高160CM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正常。具体条件要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及有关规定。
当兵,在当代中国是指服兵役。在现代中国是指去国家里成为兵的身份。全民兵役,一大部分入伍,进行服役,时间为两年。另一部分通过体校、警校、各种车队、街舞队、篮球体能技术训练社、耐力生存与拓展训练探险、集体负重训练、CS团队训练社等训练方式来进行为期六个月到一年的军事化训练,时间为六个月至一年左右。应征公民报名参军的一般程序是:到当地兵役机关报名,接受初步审查(包括身体和政治状况等);在体检站接受全面的体格检查;接受政治审查;批准入伍。
当兵好处一:经济待遇
1.津贴补贴
义务兵第一年每月1000元、第二年每月1050元。选晋士官后每人每月领取工资,下士(第3年兵)约5600元、中士(第6年兵)约7000元、上士第9年兵约8000元。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不同岗位还有地区和岗位津贴补贴标准会不一样。
2.家庭优待金
大学生生每年约3.86万元,入伍两年约7.73万元。
3.一次性奖励金
由入伍地县级政府按照每人0.8万元至1.2万元标准一次性发放。
4.学费补偿
对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本专科生每年最高8000元、研究生每年最高12000元。
5.经济补助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两年义务兵约3.52万元。
(二)当兵好处二:部队发展
可以报考军校、直接提干、保送入学、优先选取士官等。而报考军校有年龄限制,不超过24周岁。在担任班长1年以上,技术尖子须在本岗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的党员,年龄不超过25周岁,获得1次二等功或者2次三等功以上奖励,可保送进军队院校,毕业后担任军官。
(三)当兵好处三:升学扶持
1.高职(专科)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根据意愿入读成人本科;
2.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退役后,3年内考研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四)当兵好处四:就业扶持
1.服现役满12年或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奖励的,退役后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2.大学毕业生退役后从事自主创业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可获得多至3年免征营业税优惠,可申请不超过1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法律依据:
《征兵工作条例》第三条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二十二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
根据军队需要,可以按前款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
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的原则,可以征集当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未满十八岁的男女公民服现役。
有严重生理缺陷或者严重残疾不适合服兵役的公民,免征。应征公民是维持家庭生活的唯一劳动力或者是正在全日制学校就学的学生,可以缓征。
应征公民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或者被判处徒刑、拘役、管制正在服刑的以及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不征集
1、对象和范围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征集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以上文化程度。
2、政治条件纹身刺字带政治性问题或属于犯罪团伙标志有碍军容的;被判处过徒刑、拘役和管制,被依法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者在单位被开除公职、厂籍、学籍,以及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有流氓、卖*、嫖娼、吸毒、盗窃、抢劫、诈骗行为的,都不能被征集入伍。
3、身体条件男青年不低于1.62米,女青年不低于1.60米;体重,男青年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0%;女青年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对身高符合标准,个别体格条件较为优秀的应征男青年,体重可放宽至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视力,陆勤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9,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特勤人员每眼裸眼视力不低于5.0,普通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右眼视力不低于4.8,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矫正视力不低于5.0。
征兵在体检时新增加了心理检测内容,通过一些设计好的题目检测应征者的智商和心理素质,并能检测出应征青年是否有精神病家族史,以进一步提高兵员的质量。
征兵工作明确优先征集学历高者以及应届毕业生入伍。本科生年龄放宽到24岁,同时全面面向社会征集女兵。征兵的主体对象为各级各类本科、大专、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术,下同)学校应届毕业生。
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同等学历的,优先征集应届毕业生入伍。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在县(市、区)范围内,优先征集大专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然后再征集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入伍。
农业户口青年,应尽量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在县(市、区)范围内,优先征集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然后再征集初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入伍。
各级各类本科、大专、高中学校学生完成专业课程学习后,参加实习至2010年毕业的,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
依法应当缓征的正在全日制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并尽量征集2009年入学的学生,原就读学校按照有关规定保留其学籍,退伍后准其复学。
征兵年龄男青年为2009年年满18至20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到21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年龄为17至22岁。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高职(专科)和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年龄参照男兵征集年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