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玉林涉有多项行,包括受、滥用职权等等,是一个极其严重的案件。但是,我们不应该急于对他判处死,而应该从多个角度,深入思考这个问题。
首先,我们需要知道死的本质是什么。死是一种极为严厉的罚,是主观上满足了对犯的惩罚,同时又能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但是,死的本质也是不能改变的——那就是它剥夺了一个人的生命。
因此,在考虑是否判处薄玉林死时,必须考虑到他的犯行为,以及他对社会和人民的伤害程度。我们必须搞清楚——他的行是否严重到了社会不得不剥夺他的生命?
第二,我们还需要审视制度的问题。在中国的制度中,死是一种不可避免的。但是,我们也有理由相信,通过现代社会法律的不断完善和变革,死这个判罚或许有一天会成为历史。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必须保持惕,审慎地对待死这种标准。我们不应该因为薄玉林的行卑劣,就匆忙判定他死,这也体现出了我们法治建设中的一种毛——把固定的判罚作为笼子,而忘记了应该以法律之外的正义来考量问题。
,我们也要思考社会对于死的态度和反应。毫无疑问,薄玉林的犯行为严重到足以震慑大众。但是,如果他被判处死,很可能会引发社会的不满和质疑。这对于我国社会治安的稳定和系统的声誉都是不利的。
因此,在考虑薄玉林是否应该被判处死时,我们必须不仅仅只考虑他的行程度,还要审慎考虑到对社会的影响。毕竟,法律需要公正、准确和有声望,这是不能被忽视的因素。
总的来说,在对薄玉林的犯行为做出判罚时,我们必须从多个维度深入思考。虽然他的行严重,但是判定死并不是的、正确的方案。我们应该按照法律规定,对他的行做出公正的、合适的惩罚,同时也要考虑到社会和制度的稳定,不能把我们走向社会的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