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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行政处罚交不起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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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行政处罚交不起怎么办

行政处罚交不起罚款,经查证后,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此外,如果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还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期限内,予以履行。

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第七十三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作出决定的机关提出暂缓执行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情形的,应当暂缓执行。

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加处罚款的数额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不予计算。

行政处罚交不起罚款怎样处理

1.设置自动垫缴保费

如果觉得缴费压力大,可以在投保的时候选择设置自动垫缴保费的功能,如果设置了这个功能,如果保单的现金价值大于应该缴纳的保费金额,就可以用保单的现金价值自动缴纳保费,从而让保单继续有效。

2.利用宽限期

保险都有宽限期,一般保险的宽限期为60天,如果觉得缴费压力大,可以选择在宽限期内凑足保费,给自己60天的缓冲期。

3.申请保单抵押贷款

如果你配置的保单可以申请保单抵押贷款,那么当经济压力大的时候,可以用保单作为质押物向保险公司办理贷款用于提交保费。

4.选择减额缴清

如果在投保的时候选择了减额交清的功能,那么在无法提交保费的时候就可以使用这项功能。减额缴清功能相当于部分退保,就是将保单的现金价值一次性充作保费,使保单不再具有现金价值,保额减少一直保障到合同约定期限。

5.退保

投保人和保险公司解除合同,保险合同将剩余的保费按照现金价值的比例退还一部分钱给投保人。

很多长期保险都要长期缴纳保费,所以在投保前,有必要先了解一些保险知识,毕竟买了保险退保损失是很大的。

保险费是指被投保人参加保险时,根据其投保时所订的保险费率,向保险人交付的费用。当保险财产遭受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全部或部分损失,或人身保险中人身发生意外时,保险人均要付给保险金。保险费由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构成。保险费的数额同保险金额的大小、保险费率的高低和保险期限的长短成正比,即保险金额越大,保险费率越高,保险期限越长,则保险费也就越多。交纳保险费是投保人的义务。如被保险人不按期交纳保险费,在自愿保险中,则保险合同失效;在强制保险中,就要附加一定数额的滞纳金。

一、行政处罚交不起罚款怎样处理

1、行政处罚交不起罚款处理如下:

(1)如果当事人确有困难行政处罚罚款缴不起,是可以申请暂缓或分期缴纳;

(2)也可以申请减免;

(3)如果对处罚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期限内,予以履行。

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二、对于罚款的规定有哪些

1、罚款的主体是行政主体,并不是所有的组织和个人都有罚款的权力,也不是所有的行政主体都有罚款的权力,只有那些经过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的行政主体才有罚款的权力;

2、罚款的对象只能是行政管理相对人,特定的行政主体行使罚款的权力也不是没有限制的,其只能对行政管理相对人进行,任何组织都不能对其所属的成员进行罚款,具有罚款权力的特定行政主体也不例外;

3、罚款的原因只能是针对违反行政管理法规的行为。罚款的本质是一种行政处罚,这一性质决定了罚款只能是针对违反行政管理法规的行为。而对其他行为,即使是违法行为也不能进行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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