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单位交四险的原因:
四险指社会保险中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四种保险。单位交四险一金,只不过是将交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到了一起而已,该由单位的缴纳的费用还是由单位进行缴纳,并且职工能够享受的生育保险相关的福利待遇没有任何变动。
缴纳五险一金需要的资料:
(一)有单位
1、个人只需要向单位提供公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还需要提供个人1寸彩色免冠照片。
2、单位登记需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书或执业许可证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3)《工资基金管理手册》
(4)当年任意一个月工资发放明细
(5)职工劳动合同书
(6)法人代表身份证
(7)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二)没单位,自己交
个体劳动者登记需提供的资料个体劳动者需提供公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和失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四条
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除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与生育保险基金合并建账及核算外,其他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社会保险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社会保险基金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步实行全国统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具体时间、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单位只交四险算社保吗
不是公司不缴纳生育险,而是生育险被合并了。保障不仅依然存在,而且还会更好。 在2019年3月份的时候,国家发布政策文件,要求各统筹地区需在 2019 年底前,出台生育险与职工医保的合并方案。目前,超 20 个省份公布了合并方案: 包括广东、广西、山东、山西、河北、甘肃、宁夏、江西、天津、浙江、湖南、湖北、云南、新疆、青海、海南、黑龙江、吉林、江苏、重庆、贵州等。
当然公司只要有任何一个保险不给员工缴纳都是违法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就需要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有很多,其中一项就是生育保险,主要是用于女职工生育孩子时进行报销费用。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以及失业保险必须由用人单位来缴纳,个人是不能到社保部门去缴纳的。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购买生育保险,用人单位不购买生育保险是违法的。单位未及时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补缴,对于因为是单位过错导致社保部门不能报销,单位应按照社保部门应缴纳的比例承担费用。如果单位拒绝可以起诉。
对于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员工,无论是本地还是外地,可以根据劳动法和女职工保护条例,通过单位进行生育费用的报销和生育期间基本工资的补偿。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不算社保,也不合法,公司必须给员工缴纳五险。
五险类别:
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是不能缺的,可以和单位协商交纳齐全,如果单位不履行可以去相关部门投诉。
1、养老保险
这是为保障劳动者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需要而设立的保险。主要内容有:离休、退休条件;离休、退休后的待遇;死亡后的丧葬费、补助费、抚恤费、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等。
2、失业保险
这是为保障劳动者在失业后寻找工作期间基本生活需要而设立的保险。主要内容有失业救济金、生活补助费、失业期间医疗费等。
3、医疗保险
这是为保障劳动者在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暂时或长期丧失劳动能力时的基本生活需要而设立的保险。主要内容有:病假及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医疗费用、住院费用、药费、供养直系亲属的医药费等。
4、工伤保险
或称工业伤害和残废保险。这是为保障劳动者在身体受伤以及因病或因伤而致残废,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的基本生活需要而设立的保险。它一般分因工伤残和职业病两种。内容包括因伤残而退休、退职的处理方法,因工残废抚养费,因工残废补助费和工作照顾等。
5、生育保险
这是为保障妇女劳动者在生育期间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时的基本生活需要而设立的保险。内容包括产假、产假期间工资待遇,生育医疗费用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