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法院提出异议,包括对法院管辖权的异议,法院冻结查封财产的异议,法院执行异议等。比如说,人民法院接受民事诉讼案件后,当事人依法提出该法院对本案没有管辖权的主张;或是法院查封冻结财产错误;或是执行案件错误等等。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向法院提出异议,是法律赋予当事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司法补救措施。
扩展资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异议人提出执行异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具体的异议或者复议请求、事实、理由等内容,并附下列材料:
(1)异议人的身份证明;
(2)相关证据材料;
(3)送达地址和****。
-执行异议
“异议”的近义词 反对 “异议”的反义词 赞同 “异议”相关近义词反义词的解释
异议: yì yì1.不同的意见。 2.指持不同意见。 3.法律用语。指法官对狱案判断有不同意见者,得提出另行讨论。反对: fǎn duì不赞成;不同意 ~侵略ㄧ~平均主义ㄧ有~的意见没有?赞同: zàn tóng/tòng1.参与促成。 2.赞成;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