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企吃企,内外勾结,投资集团原董事长被判决什么罪?
按照检方的指控,他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他虽然已经退休7年了,但是造成的国有资产流失的罪过,还是要承担责任的,虽然当庭没有宣判,但是应该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通过这个事情就可以看到,虽然已经不在位置上了,但是,之前在位上干的坏事,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这就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的真实写照,面对这样的事情,相信很多官员都知道,就算是退休了,一样可以追责的。但是,我们在生活中遇到了一些人,在位置上就贪污腐化,违背了官员的职责和为民服务的誓言。
这个事情也说明国家的反腐力度一直是高压态势,不仅对这些在职官员是如此,对退休的官员也是如此,这就要求官员们在位置上的时候,一定要坐得端,行的正。这样,才能做到为官清廉,两袖清风。就可以安心为民服务,这也是官员的本职工作。
作为一个董事长,应该做好自己的事情,以身作则,遵纪守法,但他却没有这样做,反而是用自己的权力,获取利益,违背了一个公民应有的义务,给下面人一个错误的示范。
这样的董事长,应该为此付出代价,毕竟,在我们这样一个法治国家里,违法犯罪是不应该有的事情,这位董事长可能是在位置上的时间待久了,觉得自己无所不能了。
秉公守法是他们进入职场的第一准则,登上了领导岗位以后,这样的誓词是不是忘记了?忘记的话,就会跟这位董事长一样,身陷囹圄,觉得这样合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