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高温津贴标准包括: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标准发放津贴,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室内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标准发放。能够领取高温津贴者必须是在高温下工作的岗位职工,包括建筑工人、无空调的公交车司机、露天环卫工人等。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高温补贴并非每个劳动者都有,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才能获得高温津贴。高温补贴是为保证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适当提高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
法律客观:各地实施高温津贴的标准1、陕西省陕西省企业在岗职工夏季防暑降温费标准为: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天2元;其他工人每人每天1.2元。2、重庆2007年6月1日,《重庆市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正式施行。根据该办法,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不含37℃)为一般高温天气,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不含40℃)为中度高温天气,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则为强度高温天气。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除按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外,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补贴,其中中度高温天气下按每人每天5元至10元标准发放,强度高温天气下按每人每天10元至20元标准发放。3、北京北京市自今年7月起上调劳动者高温津贴标准。北京市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在33摄氏度(含33摄氏度)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高温津贴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调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90元。4、广东省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卫生厅、安监局、国税局、地税局、总工会联合出台《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关于公布我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明确规定了高温津贴发放的额度:每年的6-10月,劳动者从事露天岗位工作以及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标准为150元/月。该办法明确,不论室内室外,符合条件的都可以领取高温津贴。需发放高温津贴但用人单位没有发放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补发,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同时《通知》对津贴发放额度作出了明确规定,符合高温津贴发放条件的用人单位需发放150元/月的高温津贴。同时对不正常出勤等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情形也作出明确,每人每天6.9元。此外,《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及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用人单位不得因发放高温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高温福利实施难度上海、北京、深圳等地早年均已出台类似规定,但这些规定在具体的实施层面上,还相当缺乏权威性、可操作性。一是这些规定往往由一个地方的某个部门出台,缺乏权威,劳动保护主体部门不明确,在监督、行政执法、纠纷处理等问题的处理上,容易在各部门的“怠慢”中搁浅;二是规定本身在一些关键问题上模棱两可,难以有效实施,例如何为高温作业?休息时工资、津贴如何?等等;三是关怀的力度不够,显得不足为道,例如陕西一日给工人补偿1.2元,恐怕还不够买一瓶农夫山泉的。多数企业至今落实不到位,八成人难足额拿到高温津贴。持续的酷暑高温下,高温津贴却得不到落实,向有关部门投诉,却因为工作难找不敢惹恼单位而放弃维权。“高温补贴执行难因缺乏法律约束,企业多掏钱无疑增加了成本支出。”湖北省劳保厅相关工作人员一针见血地指出,这是高温津贴执行不到位或不执行的主要原因之一。全国许多城市针对高温天气也曾发布过紧急“通知”或“规定”,但是“通知”、“规定”毕竟不能替代法律,执行起来并不尽如人意。2010年7月5日北京正午40℃的高温下,这个位于朝阳区太阳宫地区的工地工人仍在施工,工人们均表示未领取应当自6月起发放的高温津贴。人保部专家建议,应当参照物价变动情况建立增长机制。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表示,正研究制订2010年的高温津贴政策。在新政策出台之前,北京执行的是2007年制订的高温津贴标准。十来个工人挤在工棚前屋檐的阴凉下,一水儿端着浅黄的搪瓷缸子。他们对面,“太阳公元”林立的高楼“穿着”深绿色防护网。问及这个新楼盘多少钱一平米时,一排晒成树皮色的脸微微抬起,齐刷刷摇头,然后接着扒拉搪瓷缸子里剩余的米饭。说起北京市2007年即规定发放的高温津贴,这些每天露天工作五六小时、有时4点钟就起床的工人们都表示“从没拿过这个钱,也没听说过这个规定”。高温劳动保护的发放意义高温天气不仅可能损害室外作业人员的身体,而且也极易引发安全事故,有统计数据表明,7、8、9三个月的安全事故占到全年事故的三成还多,对人们的工作和生活构成了严重威胁。当高温已经超越了简单的自然现象,越来越成为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时,它“烤”验的就不仅仅是市民,同时考验着政府及公共管理部门的危机应急能力。由此可见,高温劳动保护和高温补助应该得到法律关怀和制度保障,国家和各级地方立法机构应该尽快将一定条件下的高温天气确定为自然灾害的一种,用法律来保障高温天气下公民的健康权,明确高温劳动保护的主管部门,并针对高温条件下职工作业如何进行劳动保护给予具体规定,对从事野外、室外、高空、高热等条件下劳动者的保障给予具体规定,对高温劳动保护补助也予以明确,以确保劳动者的生命健康和安全。高温补贴不得计入最低工资劳动保障部门提醒:高温下工作应发放高温补贴。高温补贴不得列入最低工资中。按照国家劳动保障部门的相关规定,当气温超过35摄氏度时,企业应依据劳动合同中签订的内容,视工种和工作环境的不同,向职工发放高温补贴。但目前有个别企业在发工资时虽然名义上发放了高温补贴,但却将高温补贴金额计入最低工资中,侵害了职工利益。
2021年高温补贴发放标准是什么?
法律主观:
广东省高温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如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13.8元。为做好高温天气下劳动保护工作,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广东省出台了相应高温补贴标准通知。
法律客观:广东2022高温补贴不是谁都有,广东2013高温补贴发放标准如下:1、根据《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等相关规定,在每年6月至10月期间,广东省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安排劳动者工作,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安排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工作,均需要发放高温津贴。所谓高温作业,是指劳动者从事露天岗位工作以及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统称高温作业。2、根据《关于高温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规定,对临时安排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及安排非全日制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按实际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折算发放高温补贴;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这两种特殊工时的高温作业人员,则要按月发放全额高温补贴。能够领取高温津贴者必须是在高温下工作的岗位职工,包括建筑工人、无空调的公交车司机、露天环卫工人等。从事露天工作和室内高温工作的劳动者可领取高温补贴。3、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高温补贴是对高温环境下工作的劳动者特殊劳动消耗的补偿。高温补贴应归为“应付工资”项内,纳入企业工资总额。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及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补贴。用人单位不得因发放高温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同时,用人单位提供的清凉饮料不能充抵高温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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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高温补贴发放标准:江苏省规定每人每月200元、上海的标准为每月200元、河南每人每工作日10元、广东每人每月150元、湖南不低于每人每月150元,对于高温补贴的标准是有一个统一的规定的,在这一标准的基础上,各省市可以有自己的具体标准。
高温补贴是为保证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适当提高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
全国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1、江苏:如果企业安排职工在6月、7月、8月、9月这四个月安排职工在33度以上高温天气(环境)工作的,要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具体的标准按照江苏省的规定,是每人每月200元。
2、上海:企业每年6月至9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季节津贴,标准为每月200元。
3、河南:劳动者在日最高气温达35℃以上的天气下露天工作,可享受企业发放的每人每工作日10元的高温津贴。
4、天津:6-9月,上年度全市职工日工资平均工资的12%。
5、北京:每年6-8月,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18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
6、广东:广东省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如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6.9元。发放时间为6月至10月。
7、湖南:夏季高温期间(7月1日至9月30日),凡有高温作业和露天作业的用人单位,在气温和工作场所温度达到37℃以上时,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降温措施的,应停止作业。气温和工作场所温度超过35℃的,要配备相应的防暑降温防护设备和用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中暑,同时支付防暑津贴。防暑补贴标准原则上不低于每人每月150元。
8、浙江:高温作业人员225元/月;非高温作业工人180元/月;一般工作人员145元/月。发放时间为6月-9月共4个月。
9、江西: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240元/月;非高温作业人员160元/月;行政单位和企事业单位的其他人员12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