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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和出版权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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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和出版权是什么意思?

版权的取得有两种方式:自动取得和登记取得。在中国,按照著作权法规定,作品完成就自动有版权。所谓完成,是相对而言的,只要创作的对象已经满足法定的作品构成条件,既可作为作品受到著作权法保护。在学理上,根据性质不同,版权可以分为著作权及邻接权,简单来说,著作权是针对原创相关精神产品的人而言的,而邻接权的概念,是针对表演或者协助传播作品载体的有关产业的参加者而言的,比如表演者、录音录像制品制作者、广播电视台、出版社等等。 专有出版权,是指出版单位通过合作者订立合同,在预定的期限或地域内,获得出版作者作品的一种专有权利;也指图书的出版者依据图书出版合同享有的在一定期限内独占出版他人作品的权利,属于著作权的邻接权。专有出版权受法律保护。

专有出版权是著作权财产权中的一部分权利,是复制权与发行权的组合权利,其初始归属于作为原始著作权人的作者,是一种可以依法处分,可以依法转移的民事经济权利。著作权人可以依法将其许可给图书出版者,也可以将其许可给其他民事主体(现行法律并没有明文规定只能将专有出版权授予图书出版者,也并未明文禁止不得将专有出版权授予其他民事主体);著作权人还可以依法授予被许可方再授权,即由被许可方再许可第二人出版或专有出版相应作品的权利。

发行权是 著作权 人的一项财产权利。出版权是合同约定的。 发行权与出版权简介: 1.发行权是指著作权人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是 著作财产权 中的一项权利。相对于表演、展览等直接传播作品的方式而言,发行权是一种间接传播作品的方式。一般来说,发行这种方式主要是适用于文字作品、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以及计算机软件等。 2.图书出版者对著作权人交付出版的作品,在合同约定期间享有专有出版权。图书出版者重印、再版作品的,应当通知著作权人,并支付报酬。图书脱销后,图书出版者拒绝重印、再版的,著作权人有权终止合同。

标签: 作品 行权 授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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