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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住地区划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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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住地区划是什么

法律分析:常住地址是本人现在居住地方的地址,可以联系得到本人的地址,不是户口本上的地址。户籍所在地是指我国居民户口簿登记所在地,一般是指出生时其父母户口登记地方,通常是家庭户口簿上的户口所在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人口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常住地是指居民经常生活和居住的地方。

我国人口流动很大,很多人因为工作离开了自己户籍所在地,在各大城市打拼,对于这些人来说,常住地址和户籍地址不是同一个地方,但也有一些人,如一些土生土长的农民,没有离开自己生活的土地,对他们来说户籍地址和常住地址就是同一个地方。

标签: 公民 证明 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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