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民事法庭通常分为民事一庭和民事二庭,民事一庭负责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民事二庭负责审理商事纠纷。民事法庭一般分为原告方、被告方、审判方。原被告方为案件当事人(也就是民事法律关系的当事人,在确权诉讼中还包括对民事法律关系有确认利益的人)、诉讼代理人、诉讼代表人,其人数为1~5人。审判方也就是法庭,分为独任制和合议庭审理制。独任制由一名审判员组成,可以是助理审判员,但不可是人民陪审员。合议庭审理制由三名审判员组成(其中可包括人民陪审员),分为一名审判长,两名审判员。独任制只适用于基层法院审理的一审案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的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第二百三十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的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法律分析:1、审理的案件不同
民一庭、民二庭都是处理民事案件的法庭;民一庭主要审理婚姻家庭案件,民二庭主要审理经济纠纷案件。
2、权限不同
对于再审案件,同级法院民二庭能撤销民一庭的民事调解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陪审员在执行陪审职务时,与审判员有同等的权利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