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平行志愿的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从志愿、依次检索”的原则进行投档录取。
所谓“平行志愿”就是在同一录取批次的院校中,考生可填报若干个平行的院校,然后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依次检索”的原则进行投档录取。
分数优先:高考结束后省招办将所有的考生按类别(文科、理科)从分数高——低排成一队,根据考生的排名,从前到后依据考生的志愿向高校投档,只要前一个考生还没有投档,就不会投档后面的考生。
遵从志愿:省招办只向考生填报的志愿学校投档,考生没有填报的学校省招办不会投档。
依次检索:填报平行志愿各个省份是有区别的,一般可以填报几所高校(这里以填报四所学校为例,分别是A/B/C/D学校)。当投档到某个考生时,先看A学校,如果此时A学校还有招生名额,就将考生投档到A学校,该考生的投档就完成了,后面的B/C学校就不再投检索了;如果此时A学校已经招满了,就继续检索B学校,情况同前直至D学校,如果D学校也已经招满了,那该考生只能滑档,等待进入征集志愿或下一批次了。
对考生来说,平行志愿扩大了考生的选择范围,降低考生填报志愿的难度,有效地提高考生的录取率。对于高校来说,生源素质更加均衡,也解决了以往投档中一部分高校生源爆满而另一部分严重断档的问题,有利于顺利地完成录取工作。据模拟预测,平行志愿一次录取率可达90%以上。进一步提高了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性。